| 序号 |
类别 |
被行政处罚人 |
违法行为 |
违反条款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备注 |
| 1 |
规划 |
襄樊五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襄樊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在襄城区南街路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楼项目,超规划许可面积1635.72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20100015 |
对超出规划许可面积建设的1635.72平方米房屋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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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规划 |
襄樊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所、襄樊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在襄城区环城东路原一桥收费站东侧建设房屋未按规划许可证内容建设:擅自将临时办公用房扩建639.2平方米房屋,超建132.14平方米;未经规划许可在该临时办公用房南侧擅自兴建一栋二层仿古式楼房,面积2547.763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20100017 |
没收一栋一层639.2平方米办公用房和一栋二层2547.763平方米仿古式楼房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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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规划 |
襄樊亚丰纺织有限公司 |
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襄樊市樊城区内环路王寨八组兴建一层1500平方米钢架结构厂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20100019 |
责令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1500平方米钢架结构厂房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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